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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,近日,我市出台《济宁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》。根据《方案》,我市将在全面实行河长制,逐步实现河流管护目标的同时,全面实行湖长制,使全市湖泊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。
为进一步加强湖泊管理保护,近日,我市出台《济宁市全面实行湖长制工作方案》。根据《方案》,我市将在全面实行河长制,逐步实现河流管护目标的同时,全面实行湖长制,使全市湖泊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,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,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。
根据《方案》,今年7月底前,在全市所有湖泊(包括自然湖泊、湿地和各类水库),将建立起市、县、乡、村四级湖长体系,重点塘坝设立村级湖长,实现湖长全覆盖。在南四湖、东平湖及跨县市区的大中型水库,将设立市级湖长。而各类湖泊所在县(市、区)、乡镇(街道)、村居将按照行政区域分级分区设立湖长,实行网格化管理,确保湖泊所有水域都有明确的责任主体。
根据《方案》,我市将严格湖泊水域空间与岸线管控,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,严格控制开发利用行为,将湖泊及其生态缓冲带划为优先保护区,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。
《方案》还提出,将在全市所有河流、湖泊分级分段分区设立河湖警长,打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。